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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枣庄市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术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邵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秦元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江心田(市公安局局长)

  朱国伟 (市政府秘书长)

  尹克同 (市财政局局长)

  李红民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广部 (市监察局局长)

  王业胜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刘成典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昌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梁克国 (市法院副院长)

  赵 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建勋 (市经信委主任)

  孙法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慧 (市规划局局长)

  宋淑启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局长)

  高厚军 (市水利渔业局局长)

  马士允 (市农业局局长)

  张永刚 (市环保局局长)

  战振强 (市林业局局长)

  谢运深 (市安监局局长)

  任为连 (市工商局局长)

  李建鹏 (枣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

  远义彬 (滕州市市长)

  吴 磊 (薛城区区长)

  李春英 (山亭区区长)

  于 良 (市中区区长)

  张贺泽 (峄城区区长)

  王 辉 (台儿庄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露天开采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王邵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昌锋、孙法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市)分管副区(市)长、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筹集治理资金,部署实施本地区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理解决专项整治期间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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