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追认其梅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012年7月3日)
其梅,男,藏族,西藏日土县人,1962年10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阿里地区改则县人事局副局长,先遣乡乡长,麻米乡党委书记,县纪律监察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其梅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于2012年3月7日去世,年仅49岁。
其梅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的榜样,是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其梅同志出生在阿里、工作在阿里、奉献在阿里,参加工作26年,亲民爱民,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虽然工资不高,家庭生活拮据,但长期乐于助人,主动缴纳1000多元特殊党费支持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灾区重建,与贫困户尼玛石加结对子,连续8年帮扶,累计投入6万多元帮助其发展生产、脱离贫困。
他不顾高原性心脏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病痛的折磨,忘我工作,多次推迟看病时间,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经常加班加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把群众当亲人,每年走村入户都在100天以上,深入了解农牧区情况,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爱戴和敬重。他为人正派,担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以来,经他查办的大小案件和监督的工程项目不少,但他从不刁难,也不吃拿卡要,先后为改则县挽回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学习其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其梅同志“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其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献身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扎根基层、乐于奉献、任劳任怨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亲民爱民,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舍小家、顾大家的真挚情怀;学习他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为人正派、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把向其梅同志学习活动同深化创优争先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做好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副主席出席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的实际行动,努力开创我区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