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签约项目回头看活动。一是对市政府组织的招商活动中签约的各类项目,实行市、区(市)两级联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由市招商局对2012年以来签约的项目予以建档,跟踪调度进展情况。二是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抓好落实。要求每个签约项目明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抓推进,实行一条龙服务,责任到人、一抓到底。三是对2012年以来签约的重点招商项目,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认真填写《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登记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市招商局。对不能落实的项目,须经区(市)政府领导签字,说明不能落实的具体原因和需市政府协调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目前我市正处于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批产业龙头大项目、好项目的开工建设将起着全局性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施招商引资“双百”工程和开展项目落实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围绕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项目落实的问题,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快建设、在建项目早投产。
(二)着力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推进项目落实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关键环节,着力在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问题上下功夫。各区(市)政府负责同志要主动调度了解签约项目的进展情况,采取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式,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制约问题,推动各类项目及早落地。各级招商、商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台账,及时了解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着力协调解决制约问题,切实缩短重点招商项目的运作时间。
(三)强化保障服务。项目落地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严格落实各项承诺,切实做好各项承接服务工作。各经济主管部门既要积极开展产业培育和产业招商工作,又要在项目规划包装、项目选择、项目报批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指导服务。各有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报批程序、审批要求和前置条件,推进项目尽快审批。需省级以上审批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破解土地、资金、环境容量、人才等瓶颈制约,切实强化要素支持。供电、供水、通信等公共服务部门单位要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