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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


  (一)着力构建先进的产业标准体系。一是加快联盟标准的制订实施。机械、化工(含橡胶轮胎行业)、纺织、家具、太阳能产品、食品饮料(含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和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要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以优势企业为主体,以核心技术为抓手,大力开展联盟标准的制订和研发工作,将高水平的企业标准转化为联盟标准。鼓励产业集群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将联盟标准逐步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到“十二五”末,全市推广实施产业集群联盟标准5-8项。二是加大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力度。市、区(市)应设立专项基金,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或承担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到“十二五”末,争取在我市设立的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制订工作组达到1-2个,建设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3-5个。三是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体系。选择关键技术和产品,制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订实施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在标准制订、认证结果互认等方面,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我市企业参与制订地方标准25项以上,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项以上。

  (二)大力加强认证的推广和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大认证的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着力推进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力度,依法规范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的行为;在制造业重点行业有序推进产品合格认证。大力开展节能认证示范区建设,推动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有序开展产品合格认证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完善节能认证鼓励政策,经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加强对低碳产品、碳足迹、碳标识、节能量等认证的研究,为全市减排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针对部分认证机构存在的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要依法采取约谈、告诫等多种措施,促使其履行认证活动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愿性认证的行政监管,对不按规范要求组织管理生产的获证企业,要督促其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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