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


  (三)开齐开足艺术课是保证艺术教育质量的基础。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规定,音乐、美术课小学每周开设各2课时,初中每周开设各1课时,普通高中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要求修满音乐、美术各54学时取得6个学分;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艺术课教学课时。

  (四)中小学校艺术课程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并加强教学质量检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职业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将成绩计入学分。艺术课的考查考核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完善学生艺术学习效果的评价制度。要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

  (五)加强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应配备素质较高的专职音乐、美术教研人员,各地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切实加强本地区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业务指导。学校应大力加强艺术教学的常规管理,严把备课、上课、教学评价等环节,着力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各地要以条件较好的学校为依托,建立艺术教研基地,定期组织艺术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活动。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着眼解决艺术教育实际问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以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

  三、大力开展艺术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艺术氛围

  (六)开展艺术活动重在普及、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中小学艺术活动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要建立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陶艺、工艺、摄影、戏剧、文学社等多种艺术活动兴趣小组,让每一个中小学生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同时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发挥艺术特长学生的骨干作用,形成学校艺术活动的鲜明特色。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艺术活动列入工作的整体计划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艺术节并举办区域性集中展演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在艺术活动中,要十分注重具有本地特点的民间、民族艺术的学习、传承,增强艺术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