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防范季节性安全事故的教育活动。
3.积极联合当地民政、消防、地震、气象等部门,结合本地灾害风险性质、特点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防灾减灾演练活动。要积极配合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六个一”活动,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公安部门落实好中小学“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当地宣传部、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做好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4.进一步做好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专(兼)职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各学校也要加强对本校安全工作人员、特殊岗位和全员职工的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打紧安排工作,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或在烈日下开展涉及师生的活动。校舍内气温较高的学校应当采取加强通风、加隔热层、冰块降温等消暑降温措施,也可以采取调整作息时间、教学计划等办法,确保学校防暑降温工作到位。气温高于35摄氏度时,夏令营、军训,高校的室外实习、见习等户外活动一律暂停;设各类考试考点的学校和学校期末考试的教室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坚决避免学生中暑情况发生;有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学校,也要通过学校带队教师,或直接联系实习单位,关注和保护好实习学生的暑期健康。
(五)进一步做好食品饮水卫生和疾病防疫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对外承包食堂,要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妥善安排,严格执行中小学食堂不准对外承包的相关规定。要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积极配齐卫生防疫设备和药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到环境清理和消毒不留死角;要落实传染病和疾病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近期我省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一定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的、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是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等各环节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企业)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要严格审核,坚决防止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参与学校供餐;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要加强管理,及时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二是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在配送、加工及质量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举措和考评制度。凡是进入学校的大宗食品,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采购;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原辅材料等其他食品,要实施定点集中采购。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明确有效预防和应急措施,积极组织开展预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