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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2〕23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近期,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2〕6号)和《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4号),省安委会又召开了今年第二次成员单位会议。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季节特点, 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易发、多发、频发的省份之一,全省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突发性强、暴发频率高、危害影响大等特点。全省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依旧明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区域性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以泥石流为典型代表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

  入夏以后,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学校也将迎来高考、中考等考试时段,学校工作十分繁忙。多年来,我省在进入汛期后,多种自然灾害事故和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既发生过特大地震灾害,又发生过雷电、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一些灾害对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越是工作繁忙,就越容易出现各种疏漏,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地各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了解夏秋季节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防范重点,认识做好夏秋季节各项防范措施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逐级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制,努力做到避免各类事故、减轻灾害影响。

  二、有针对性地做好季节性的重点工作

  (一)抓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在主汛期到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首先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山区农村学校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会同国土、地震、气象、公安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摸清每一所学校面临的主要灾害威胁情况,学校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采取“一校一案”的切实措施,进一步做好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每所学校的重点灾害类型、程度等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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