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2年开展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3.申请验收。申报区域在示范区3年建设期满前3个月,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县质量技监初审并报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市质量技监局。

  4. 现场审核。市质量技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根据审核验收细则(另行制定)对申报区域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5.批准授牌。市质量技监局根据专家组审核结果,审批确定“上海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和动员。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将“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积极向区、县政府和有关园区宣传有关政策和要求,广泛动员有关区域参与创建工作。

  (二)做好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做好组织工作,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区域做好创建工作,帮助区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周志强华希联系电话:54261097 54264052

  电子邮件:zqzhou@shzj.gov.cn xhua@shzj.gov.cn

  附件:1、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表

  2、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表

  申报区域                   
  申报单位               (盖章)
  所在地:                 区(县)

  填表日期    年   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二、区域人口数量填写说明:制造业为主的区域应填写企业员工人数,服务业为主的区域应填写2011年度接待的顾客人数。
  三、区域内质检机构的设置情况应说明区域内质检机构级别、分布、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员工数量等情况。
  四、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区域自述报告,要求简明扼要,特点突出,可另附页。
  五、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3对开印刷成册。

  申报区域发展情况

申报区域

基本信息

申报区域

 

区域类别

产业聚集区 □  工业园区 □  服务业园区 □  农业园区 □ 

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现代服务集聚区 □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  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区□

其他 □    

行政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地址

(邮政编码)

区域支柱产业简介

 

区域支柱产业在全国或全市的地位和优势。与同行业其他园区情况的对比分析

 

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和品牌情况简介

 

区域内支柱产业主要成长潜力和发展前景简介

 

区域行政级别

 

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区域人口数量(万人)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区域GDP(亿元)

   

区域支柱产业GDP(亿元)

   

区域内质检机构

的设置情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