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验收。申报区域在示范区3年建设期满前3个月,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县质量技监初审并报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市质量技监局。
4. 现场审核。市质量技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根据审核验收细则(另行制定)对申报区域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5.批准授牌。市质量技监局根据专家组审核结果,审批确定“上海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和动员。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将“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积极向区、县政府和有关园区宣传有关政策和要求,广泛动员有关区域参与创建工作。
(二)做好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做好组织工作,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区域做好创建工作,帮助区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周志强华希联系电话:54261097 54264052
电子邮件:zqzhou@shzj.gov.cn xhua@shzj.gov.cn
附件:1、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表
2、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表
申报区域
申报单位
(盖章)
所在地:
区(县)
填表日期 年 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二、区域人口数量填写说明:制造业为主的区域应填写企业员工人数,服务业为主的区域应填写2011年度接待的顾客人数。
三、区域内质检机构的设置情况应说明区域内质检机构级别、分布、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员工数量等情况。
四、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区域自述报告,要求简明扼要,特点突出,可另附页。
五、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3对开印刷成册。
申报区域发展情况
申报区域
基本信息
| 申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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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类别
| 产业聚集区 □ 工业园区 □ 服务业园区 □ 农业园区 □
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现代服务集聚区 □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 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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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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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电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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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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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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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支柱产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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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支柱产业在全国或全市的地位和优势。与同行业其他园区情况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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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和品牌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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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支柱产业主要成长潜力和发展前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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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行政级别
| | 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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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人口数量(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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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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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GDP(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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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支柱产业GDP(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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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质检机构
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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