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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申报。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或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签署意见。
  2、业绩、成果要求。
  任经济师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出色完成经济管理任务,使本单位经济、经济管理专项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个人获得市级政府(对于市、县人员适用)、省级专业经济部门一等奖励。
  (2)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省、市级以上的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优秀青年企业家等个人荣誉称号,或因经济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级劳模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市级荣誉,只适用于市、县申报人员)。
  (3)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获得省部级有关经济专业部门颁发的三等以上经济研究、经济管理成果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论文、著作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发表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经济师以来,单独完成专业著作或译著一部以上,或在经济专业著作、全省通用的经济类大学教材中任主编、副主编且本人撰写部分在15万字以上(未注明本人撰写字数的按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要求办理)。同时提交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正规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经济专业大报的经济版面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四篇及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一篇。
  四、推荐、申报、评审相关程序要求
  1、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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