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将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经省农业厅职改办查验无误后,退回原件。
(六)各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持有市人事局出具的推荐函,事业单位要有核准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一览表》。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非占编人员须附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劳动合同)。
(七)本单位必须出具公示证明。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实行申报、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未按原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文件规定进行三次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八)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农业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能力、水平答辩。答辩组专家对评审材料审查及命题采取匿名方式,具体要求按《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执行。
(九)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晋人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执行。
(十)省农业厅职改办备有装订封皮及分类夹页。各市农牧职改办可根据申报人数来厅领取。
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省农业厅网进行查询。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0351-8235032
联 系 人:白富丽 刘凌霞 李斌鑫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山西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相应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其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提前2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须从事本专业工龄20年以上,即为199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2、中专学历,须从事本专业工龄25年以上,即为1987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