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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征集“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加盟景点(区)的通知


  单位名称:
  签章:
  日期:

  附件2
  加盟《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承诺书

    景点(区)及《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持有人:
                (单位全称) 自愿同意加盟上海市旅游局及上海邮政联合组织开展的旅游优惠活动,同意将我景点的景点风光及门票优惠凭证(优惠券)印刷成明信片,装订成册,发行《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同意邮政部门将此册进行销售。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同意以明信片式旅游优惠联票作为本景点的门票优惠凭证,同意在《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上印制本景点的宣传图片、文字,以及门票优惠内容承诺。《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由四省邮政负责设计、制作、发行和销售。
  二、承诺在两年内(2012年7 月19日-2014 年7 月18日止)《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持有人及同游者作为游客、购买门票时予以共三人次的优惠(明信片附券上印有三张优惠券),具体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两种之一:
  方式一:对门票挂牌价直接进行折扣,以游览日门票挂牌价格的  ______% 的金额购买门票;
  方式二:对门票直接减免现金,持明信片的游客以游览日价格直接减免现金___________ 元。
  优惠条件、其它补充说明等:

  (注:优惠方式及优惠补充说明将印刷在明信片附券上)
  三、提供本景点明信片设计所需的景点风光图片、景点介绍及相关说明,并提供相应的图片、照片的版权、肖像权以及设计授权等;
  四、承诺对《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持有人及同游者提供与正常购买门票的旅游者同等的优质服务;
  五、承诺在有效期内对《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持有人在购买门票时发生因承诺的优惠条款未兑现造成的投诉提供处理服务和赔偿,对出现的由于景点的原因造成的优惠条款未兑现的情况,向《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持有人予以本景点承诺优惠金额3赔的赔偿;
  六、需要时派人出席《游记上海--明信片惠本》首发仪式。
  七、对以上本单位作出的承诺自愿接受旅游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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