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州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根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有关规定和《凉山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凉府办函〔2010〕330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凉府发〔2011〕10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山区,是气象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之一,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因局地强对流、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雷电等灾害严重危及农村群众生命安全。
建设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气象预警信息进村入户问题的有效方式。我州高度重视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2009年组建了全州乡镇一级气象信息员队伍,在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及协助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州612个乡镇中,有482个乡镇设立了气象信息员,但大部分村尚未设立气象信息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小,防灾减灾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乡、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我州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防灾减灾综合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进一步完善乡镇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上,把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延伸到村,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播到村,为基层政府、广大农民及时组织防灾减灾和避灾自救工作争取时间,创造条件。
二、明确农村气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农村气象信息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当地政府从事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调查与灾情上报等工作。一是通过手机短信或大喇叭等设备接收由州、县市气象局传送的重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同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及时传递给周围的群众,并协助政府组织防灾救灾工作;二是当地发生灾情后,村级气象信息员应及时收集当地气象灾情,并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方式逐级上报到乡镇、县市,以便各级政府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统一部署救灾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