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控制,组织实施实验室质控和现场督导。强化风险监测数据管理,加强对监测数据尤其是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评价分析,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现场流调与卫生学处理的技术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执行追踪评估。(由州卫生局负责)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由州卫生局负责)
(九)大力推进医药产业发展。
加强政策扶持、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大民族医药研发力度,大力开展医药产业招商引资,支持培育名牌产品。(由州卫生局、州招商引资局负责)
(十)大力推进中医和民族医发展。
制订并落实扶持政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中医院等级、重点专科专病、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加快州、县级“治未病”中心建设,促进基层“治未病”工作开展,在所有县级中医院开展“治未病”工作。继续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达75 %以上,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成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1个。(由州卫生局负责)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落实《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1-2020年)》。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核定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大力实施国家、省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卫医师项目、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项目、“三支一扶”天使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及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等项目,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引进公共卫生、妇幼卫生、检验、放射、药学、护理等基层紧缺专业人才。推进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由州卫生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