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深入治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统筹推进,对污染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坚决采取区域限批、企业限批、停产整治等措施。以水和大气为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稳定达标和综合污染指数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深入治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文化年活动,加强执法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与手持移动终端巡检相结合的监控网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意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增强报告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汇总分析,查找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明确有关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引导领导干部对本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严格执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协助组织部门抓好任务分解、完善制度,搞好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
(三)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廉政准则“52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继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
(四)健全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约束机制和监管机制。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尽快制定允许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报监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五)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提高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提高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的效果。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途径、方法、程序和形式,促进领导干部逐步树立任期内轮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六)深入搞好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政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工作的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宗旨教育,加强道德法纪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行政、依纪用权、廉洁从政意识,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个人道德操守和严格规范的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