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创特区优势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产业发展为中心,正确把握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注重技术创新应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形成既有特色,又有示范效应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使之成为“打造新型城市,建设幸福汕头”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应用和创新、对城市经济的带动程度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地位,成为引领粤东及海西经济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华南地区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
--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氛围。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行政服务体系,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体系趋于完善;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三网融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电子商务整体发展领先国内同类城市。网站和平台数量、B2B(商家对商家)、B2C(商家对顾客)、C2C(消费者对消费者)、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交易额和服务收入规模、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地位,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及示范项目。
--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到“十二五”末,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和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0年翻两番;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品牌项目;在移动电子商务、社会性商务等新兴电子商务领域形成战略优势。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 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制定出台地方性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措施。利用特区立法权,灵活运用国家、省政府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在电子商务的规制建设上先行先试,制订有关法规规章,建立保障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导向作用,加大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应用相适应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创新电子商务企业信贷方式,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登记注册模式,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
2.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大力推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子认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保护和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