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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推进海岛开发与保护
  编制海岛保护规划,合理确定海岛主体功能,构建有居民海岛为主体、无居民海岛为补充的海岛联动保护、开发体系。重点建设南澳生态旅游示范岛、达濠岛枢纽港和滨海宜居新城;稳步推进凤屿、官屿、猎屿、龟山岛、龟屿等无居民海岛整岛保护性开发。开展海岛资源与生态调查与评估,实施海岛分类保护。限制开展损害山体、森林、沙滩自然景观的工程建设,保护青澳湾、竹栖肚和贼澳湾沙滩资源以及黄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维持未批准利用无居民海岛生态现状,严禁在无居民海岛沙滩采挖海砂。加强南澎列岛领海基点岛屿的生态保护。
  (四)优化海洋综合开发环境
  优化海洋法制环境,健全海洋资源产权制度,实施资产化管理。加强涉海立法与执法工作,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平台,提高海洋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综合效益。完善海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溯源追究查处和海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海洋环保信用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海域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海洋资源环境损害赔偿等管理制度,实施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建立规范的海洋资源产权流转机制,逐步建立海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
  九、建设南澳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
  南澳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加快海岛保护性开发,打造以高端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知名海岛,全面建设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培育汕头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一)打造全国闻名海岛旅游胜地
  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打造高端海洋旅游特色岛、全国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重点开发深澳、云澳历史古镇文化资源,推进“南澳Ι号”博物馆建设,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品牌。整合深澳总兵府、宋井等人文资源,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开发滨海度假、观光旅游、海上垂钓、海岛探险、海底潜游、海啸地震模拟体验、低空水上飞机等新兴海洋旅游项目。不断优化黄花山生态环境,打造海岛生态旅游品牌。构建环南澳岛滨海观光体验游、海岛珍珠链旅游、海峡休闲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环南澳岛滨海观光体验游将城镇、度假区、景区等连点成线,开发观光游、自驾游、自助游等,突出滨海度假、运动休闲、康体养生、商务会展优势,规划后宅-宋井-(青澳湾)-深澳海上渔村-(总兵府)-风车群-黄花山森林公园的环岛旅游观光线路;海岛珍珠链旅游以南澳岛为起点,辐射带动周边无居民海岛,发展外围探险、拓展、水上运动游,规划青澳湾-宋井-官屿-乌屿-南澎列岛-勒门列岛海岛旅游线路;海峡休闲旅游立足打造区域游艇、邮轮旅游节点,发展海峡休闲主题旅游,规划南澳岛-东山-厦门,南澳-澎湖-台湾海峡旅游线路。
  (二)建设广东省海峡两岸合作南澳实验区
  争取共享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优惠政策,将南澳岛划定为两岸合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建成对台“三通”的主要口岸。拓展海岛发展空间,推动南澳岛工业与城镇建设区储备。规划建设两岸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园、两岸合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试验示范区、海上中转补给救助基地、两岸合作果苗基地、台胞和台湾渔民生活居住区,设立对台自由贸易区、对台直航泊位和贸易专区,开展对台经贸、航运、旅游、农业、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台资投向生态旅游、生态种养、水产品加工、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科技和环境生态产业。
  (三)完善海岛基础设施
  加快口岸、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澳海洋综合开发。加快南澳港国家一类口岸建设,推动口岸功能向旅游、对台海上贸易转变。重点建设南澳大桥、南澳岛供水工程、过海电缆“三大跨海工程”,推进云澳国家级中心渔港和后江省一级群众渔港规划建设。加快后宅中心镇建设,综合改造海滨路观海长廊及绿化带。加快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标准,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分达到90等预期目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7%,城镇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1平方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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