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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做强东海岸新城拓展带、南部沿海产业带和海岛开发保护带,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海洋经济总体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东海岸新城拓展带。包括龙湖和澄海东部陆域和海域。这一区域要以“经济特区、现代服务、城市高地”为主题,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集聚发展港航综合商务服务业、高端海洋旅游业,适度控制近岸养殖和捕捞规模。规划建设经济总部、金融商务区、高新制造业区和居住生活区;推进塔岗、六合围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区开发;加强韩江、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规划建设滨海生态休闲娱乐区。
  南部沿海产业带。包括榕江出海口以南陆域和海域。这一区域要依托经济特区、保税区和港口优势,重点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新材料、临海能源等产业。科学开发海门湾、后江湾工业与城镇建设区,推进建设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园、潮阳经济技术开发试验区、粤台合作南山湾科技园、汕头市产业转移园和汕头保税区,打造南部临海产业集聚区,推动濠江新城建设;推进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构建海门现代渔港经济区。
  海岛开发保护带。包括南澳县管辖的海岛及海域。这一区域要积极推进对台经济合作,探索粤台经济合作新模式;重点发展高端海岛旅游、港口物流、现代海洋渔业、海岛可再生能源和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积极实施海洋资源增殖,建设海上牧场,全面建设国家级海岛生态旅游示范区、广东省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试验示范区;科学推进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建设南澳岛工业与城镇建设区,拓展海岛发展空间;严格保护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逐步建成集海岛生态资源多样性保护、科研、环保教育于一体的国家级海岛自然保护示范区。
  (三)培育“四节点”
  发展临海重要城镇,培育广澳、海门、后宅、青澳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节点,成为促进人口集聚,推动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开发,提升沿海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点。
  广澳节点。以保税区为载体,以现代物流业为龙头,以出口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和金融信息业等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从事跨国交易的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创建综合保税区,建设粤东物流基地。加快推进区港联动发展,建成临港工业核心功能区和辐射服务粤东的大物流中心。
  海门节点。以海门港区和海门渔港为依托,建设油、气、煤为主的能源港区和国家级现代渔港经济区,发展临海能源工业、装备制造业,着力加强粤东海产品交易市场、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基地的培育、发展,支持水产品加工出口,构建沿海产业新城主要节点。
  后宅节点。发挥南澳大桥、南澳岛供水工程、过海电缆三大跨海工程的作用,着力推进中心城镇建设,提升县城的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海岛旅游业、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大力扩展对台小额商品自由贸易,着力提高对台商贸竞争力和文化交流能力;科学规划工业与城镇建设区,扩展海岛发展空间。
  青澳节点。发展滨海休闲旅游业,推动高端旅游项目落户,创建“国家级高端滨海旅游区”。完善青澳湾度假功能设施,推动会议商务发展,建设1-2家五星级会议度假酒店,打造旅游度假的综合服务功能区;维持沙滩品质及海水质量,推进青澳湾4A级滨海浴场建设;开发水上滑翔、帆板、潜水等娱乐项目,建设水上运动娱乐基地。
  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按照发挥特色、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提升发展传统优势海洋产业,扶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带动陆域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提升现代海洋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提升发展传统优势海洋产业
  高端海洋旅游业。以“一心、三带、四组团、十重点”为旅游开发总体格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提升海洋旅游品质,打造以海洋观光旅游为基础、以海洋度假休闲为主导、以海洋生态和文化旅游为补充的滨海旅游体系,创建生态滨海旅游示范区。构建以汕头湾综合整治为主体的生态型城市滨海休闲度假带、以东海岸新城为主体的高端商务休闲带、以南澳为主体的特色海岛休闲带,打造串联厦门岛、东山岛、台湾岛的闽粤特色海岛旅游链条;积极策划、设计、包装和推介,主动参与中国国际旅游投资洽谈会,提升汕头高端海洋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扩大旅游知名度,拓展入境旅游市场。重点发展礐石风景名胜区、北山湾(含妈屿岛)旅游度假区、龙虎滩旅游度假区、南澳国家“AAAA”旅游区、潮阳莲花峰-灵山寺-仙城历史文化观光带、潮南仙城半天佛-红场红色旅游-雷岭温泉旅游观光带等特色专项游,塑造特色海洋旅游品牌,打造全国闻名的海洋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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