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示范区。坚持海洋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科学利用岸线和海洋空间资源。创新围填海造地工程设计理念,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提升景观效果。大力推进东海岸新城、海门湾、南澳岛等集中集约用海区建设,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滨海新城,把汕头打造成为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示范区。
粤东海洋科技创新与成果高效转化中心。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整合海洋科教资源,着力加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大海洋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环境,将汕头建设成为粤东地区的海洋科技人才高地、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果高效转化基地。
(四)主要目标
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显著,海洋经济规模明显扩大,海洋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海洋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初步建成海洋强市,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强市。
--海洋经济总量显著提升。到201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53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进一步提高,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至2020年海洋经济增加值进一步扩大,全面建成海洋强市。
--海洋经济空间结构进一步完善。到2015年,初步建成环汕头湾海洋经济核心区、南澳实验县、南澎列岛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区、北部现代海洋渔业优化带、东部滨海新城拓展带、南部临海工业集聚带等六大功能区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相对集中、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空间格局,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到2020年,海洋经济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提升。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培育5家以上的海洋高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海洋技术专利和自主知识品牌,初步建成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10年减少近10%,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减缓,对赤潮的监控能力继续保持;主要河口、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岛建成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到2020年,重要海域生态坏境进一步改善,重点入海河口、滩涂资源实现合理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海洋综合管理显著优化。逐步理顺海洋经济发展的机制体制,出台一批扶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基本形成全社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氛围;进一步完善海洋监测、监视网络,初步实现海洋管理和公益业务的现代化、科学和规范化。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根据汕头海洋经济的发展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以海引陆、以陆促海、协调发展的要求,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促进海洋综合开发,打造环汕头湾海洋经济核心区,做强东海岸新城拓展带、南部沿海产业带和海岛开发保护带,培育广澳、海门、后宅、青澳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节点,形成“一核、三带、四节点”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
(一)打造“一核”
“一核”指包括金平、龙湖、濠江、潮阳四区环汕头湾的海域及依托陆域,是汕头经济发展基础最完善、海陆经济发展最协调的区域,承载着城市功能重塑和品质提升,是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区,对汕头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环汕头湾海洋经济核心区要按照海陆统筹、综合开发、先行先试、腾笼换鸟的要求,推动高端海洋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化海洋生态系统建设,实现“一湾两岸”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功能优化提升。北岸增强海洋综合服务功能,强化集聚辐射能力,加快推进珠池港区功能调整和三旧改造,以珠港新城商业综合体建设为依托,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海洋高技术产业、海洋金融商务和海洋科技研发,促进海洋功能优化提升;南岸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水平,规划建设海洋湿地公园,推进发展高端滨海旅游,培育发展海洋职业教育、海洋会展业、现代物流业,将南岸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生态效益,增强服务能力。西部牛田洋重点发展海洋科技教育产业,加快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加强海洋重点学科建设和实用技术攻关,打造粤东海洋教育中心;加快建设牛田洋生态新城。
(二)做强“三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