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邢政〔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2年6月29日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冀政〔2010〕5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统筹兼顾、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自主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以质量提升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发展,努力形成一批综合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市场占有率、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名优产品,不断提高我市经济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加强质量教育,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切实提高我市主导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使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业质量、环境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到2015年,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钢铁、建材、纺织、食品、轻工、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重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物流、旅游、金融、商贸、供电、通信等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本健全;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重点产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1.制造业产品质量。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全市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5年,重点制造业产业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90%以上;医药原料药、制剂出口产品全部采用国际标准,重点产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5%以上;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钢铁等产业主导产品的优等品率达到45%以上;国家重点跟踪监督抽查的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