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川沙新市镇城东社区(“十二五”保障房)控详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浦府〔2012〕191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城东社区(“十二五”保障房)控详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3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城东社区(“十二五”保障房)控详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范围:东至华洲北路,南至华洲路,西至浦东运河,北至华夏东路。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公建配置等相关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1.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6.75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19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19.5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4.63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约8.57万平方米。规划人口约3.62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用地面积约192.4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约175.3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89.45公顷(住宅组团用地约65.32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83公顷,基础教育设施22.3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14.45公顷,市政设施1.83公顷,绿地27.67公顷,道路广场用地约39.31公顷,城市发展备用地约2.5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