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创业服务水平
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搭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创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建设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使创业资源集中化、创业服务社会化、创业活动多元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模式,确保创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制度化运作。
1、优化小微企业的服务流程。区工商、民政等部门要创新登记管理办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区人保、质监、税务、环保等部门要积极拓展服务手段,推进网上办事功能开发,优先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各开发区招商部门要利用各级招商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创业服务,积极引导他们在会展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中创业,形成新的创业热点。
2、建设多元化创业服务模式。要积极研究和深化现有的创业服务模式,通过开展“创业超市”、“创业讲堂”等服务活动,激发市民创业意识;通过采取“创业拜师”、“创业见习”等服务方式,培育市民创业技能;通过“创业展会”、“创业诊所”、“创业档案”、“创业法苑”等服务渠道,支持市民创业行动。在为小微企业的产品提供日常展示的基础上,通过专业行业协会,支持其参加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提供专业化产品推介服务。
3、聚焦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充分运用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扩大建设创业孵化器,形成重点产业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推动“创业联盟”建设,规范创业行为,制订行业守则,避免市场风险,引导创业组织有序、健康、规范的发展,培育和推广示范性的成功创业经营和运作模式。
4、发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建立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服务机制,拓宽社会专业机构服务创业的领域范围,有效发挥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创业培训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惠的创业服务。支持街镇培育具有创业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性、区域化、就近式的创业服务,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真正落实到街镇社区。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积极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要把创建“创业型城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创建“创业型城区”领导小组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工作的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体系,及时有效地分解和细化考核要求,切实有效地使创建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每季度督查各单位完成情况,编写创建简报,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创建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在实施和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使新区创建工作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势头。每年要对创业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进行年度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创业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市民关注创业、参与创业、投身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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