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水源建设。推动市政给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同步建设,将全市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区域的整治工作列为重要项目加以推进。将市政消火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和单位增建消防码头、消防水池等设施,督促高楼管理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水泵接合器、消火栓,保障消防应急用水。
3.消防应急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区域道路网,在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开辟必要的应急通道,满足消防力量和车辆装备灭火救援行动所需。根据黄浦江、苏州河的开发及长江沿岸的产业调整,科学规划水上、海上消防船艇通道。结合城市低空领域开发,综合规划空中消防直升机通道和起降点(包括临时起降点),在超高层建筑屋顶、广场、运动场、中心绿地、公园等场所,规划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加紧落实市政府追加增配特种消防车辆装备。5年内,全市各类执勤消防车总量增长50%,突破760辆。进一步提高主战消防车灭火救援功效。全面普及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比例达到40%以上,进一步优化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防化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后援消防车等专勤消防车布点,增配大功率高喷消防车、高层供水消防车、远程供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洗消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新建站点消防车辆装备,满足特大型城市消防灭火救援实战需求。针对老城厢、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特点,研究配置适用于狭窄里弄、复杂道路和农村地区灭火救援的“小、灵、巧”车辆装备。
2.特种消防装备。(1)消防攻坚装备。配齐、配强安检、排爆、侦检、破拆、救生、通信、排烟、照明、堵漏以及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高压强磁堵漏装置等。(2)水域消防装备。整合江、河、湖、海沿线消防站点装备,在黄浦江水域增配消防艇,为沿江水域消防站增配冲锋舟等各类水上、水下专勤装备。(3)空勤消防装备。依托上海市政府飞行队(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配置重型消防直升机,填补消防空勤专业队伍装备建设方面的空白,逐步优化消防空勤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结构,努力使空勤消防装备力量由地面向空地结合方向拓展。
3.个人防护装备。按照国家新技术标准,逐步加大个人防护装备的升级换代力度,提升个人防护等级。为隧道、地铁、化工、地下空间等建筑、装置密集区域的消防力量增配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等特种防护装备和数字化单兵装备,提升单兵攻坚克难和安全防护的水准。
(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
1.完善城市应急救援联动联勤联训联保机制。加强本市综合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区县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救援职责。构建“条块结合、一管到底”的综合应急力量网络。制订和完善市应急救援相关预案,建立综合应急救援数据信息查询平台。组织全市各路应急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训练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包括市政、交通、安监、民防、海上搜救和消防等在内的市、专业、区(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定点分储、统一调用的物资保障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建设上海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提升特种消防车辆装备技术保障水平。
2.发展多种形式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针对特大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和新建消防站点警力缺口,进一步充实现役消防警力和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在灭火力量存在盲区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立专职消防队,落实人员、装备、车库、经费保障等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大力发展消防协管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大型火力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专业码头、大型修造船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在超高层建筑、综合性商务楼、地铁维修基地及换乘站、特大型商市场组建兼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