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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和考核规则》的通知

  (注:标位不够可自行添加)

  电子密押:                           (16位数字)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复核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单位印章应与投标方名称相符;业务凭单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凭单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凭单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应急凭单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应急凭单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1号发行室电话:010-66061801、1802、1803、1804
  1号发行室传真:010-66061805、1821、1822、1823
  2号发行室电话:010-66061771、1772、1773、1774
  2号发行室传真:010-66061770、1792、1793、1794

  附件2:
  地方政府债券自行发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业务凭单号:A02

            
  由于我单位招投标远程终端系统出现故障,现以书面形式发送   年 (   期)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我单位承诺:本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投标所产生风险。

  投标方名称:                   托管账号:        
  申请日期: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托管机构

债权托管面额(亿元)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要素3】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证券登记公司(深圳)

 

合计【要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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