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中小科技[2012]581号、苏财工贸[2012]83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22号)精神,以及我省编制的《江苏省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重点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推动企业创新转型、产业优化升级。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2.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4.专利补助项目。重点扶持开发和申请专利并产业化项目。
5.提升研发能力项目。重点扶持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6.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7.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
8.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等专业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改造升级。
二、申报单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