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专干、协保员的工作职责。各乡镇保险专干在当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统一协调财政、农业、林业、畜牧、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的保险工作;负责制定推动政策性“三农”保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辖区政策性“三农”保险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协保员”开展政策性“三农”承保工作;负责受理和转报案,协助保险经办机构查勘、定损工作;负责配合保险经办机构理赔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保险防灾防损防疫病工作;负责接待处理辖区农户保险投诉工作。村级协保员在乡镇政策性“三农”保险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本村政策性“三农”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组织工作;负责保费收缴,信息采集、投保资料填写,保险凭证发放等具体工作;负责灾情初审和转报案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损失核定到户工作;协助农户办理理赔手续;配合收集受灾农户“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兑现赔款;负责组织本村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防灾防损防疫病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本村农户保险投诉工作。
(五)强化工作经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差异管理、倾斜基层”的分配原则,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工作质量、经营结果和保险险种实收保费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经费或协业费比例标准。按参保率、理赔情况和优质服务等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后按规定比例兑现工作经费或协业费用。
(六)加强专干和协保员的管理和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政策性“三农”保险专干和协保员的管理。要事先以委托协议等形式,就工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明确专干、协保员与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服务关系,建立综合考评制度,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定期对专干、协保员进行培训,重点就保险基础知识、保险监管政策法规、承保理赔操作程序及技能等内容,切实提高从业素质。鼓励专干、协保员具体参加保险监管部门组织的营销员考试,取得营销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区政策性“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叶爱华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刚任副组长,各乡镇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该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分阶段、分步骤抓好“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