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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保财险五峰支公司进一步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保财险五峰支公司进一步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政办发[201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人保财险五峰支公司制定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进一步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进一步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人保财险五峰支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38号) 和湖北保监局《“三农”保险服务标准》(鄂保监发〔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县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切实解决政策性“ 三农”保险服务断层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乡镇、村级服务体系,构筑“三农”保险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帮助广大农民有效规避农业风险,增强人民群众抵御灾害能力,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推动我县政策性“三农”保险走上规范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之路。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风险分散的原则。要把政策性“三农”保险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政治任务,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运行机制,强化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作用,强化职能部门的深度参与和协同配合职责,着力形成政府、职能部门、保险经办机构对政策性“三农”保险责任风险分散的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二)坚持依法合规、长期有效的原则。要通过完善政策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力度,健全“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和服务队伍,着力解决“三农”保险收费难、理赔难等问题,逐步建立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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