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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2年“民族助学工程”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2年“民族助学工程”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根据湖北省2012“民族助学工程”助学金申报工作要求(鄂民宗办[2012]86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2年“民族助学工程”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五峰籍在五峰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

  2、2012年考取本科院校(一本)的享受低保家庭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3、在校就读的享受低保家庭的少数民族高一新生。

  二、补助标准

  1、大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2、高中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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