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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全州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现就推进全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形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机制,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在70%以上。5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所);20%的城市社区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30%的建制村建成有养老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40%的农村福利院改造升级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在州城建立1所以上示范性老年公寓。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依托县市城市社会福利院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培训。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2-3个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岗位人员,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县市财政预算。
  (二)建设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
  依托农村福利院建设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逐步推进农村福利院向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县市财政每年给予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
  (三)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1.加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建设。在街道、社区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托老所,开辟“养老服务热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信息沟通求助渠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承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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