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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苏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1.由于行政决策失误、行政监管不力或矛盾纠纷调处不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人员伤亡、较大食品和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
  2.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重大失职、渎职或者腐败问题。

  苏州市2012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重点核查内容(25分)
  (一)未及时贯彻落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扣2分。(提供材料)
  (二)未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数据的,扣1分;未报送上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报告的,扣1分;对上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提供整改落实情况材料)
  (三)未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且细化、量化重大决策事项和标准的,扣2分。(提供材料)
  (四)未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扣2分。(提供重大决策目录及材料)
  (五)年内未开展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扣2分。(提供评估分析报告)
  (六)未落实行政指导深化和检查考核工作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七)未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权力库动态调整的,扣2分(采用市政府法制办专项检查结果);在用的行政权力事项未全部网上运行的,扣2分。(采用市效能办检查结果)
  (八)未制定落实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的,扣1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考有不及格情况的,扣2分。(组织人员抽考,考试内容:公共行政法和部门法)
  (九)未按照《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要求,建立行政调解员队伍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扣2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十)未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扣1分。(重点检查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计划所涉及的项目部门)
  二、日常工作考核(45分)
  (一)未制定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1分。(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少于2次的,扣1分。(提供材料)
  (三)全年部门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少于2次的,扣1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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