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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学会关于对单位会员、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确认颁证的通知

  (五)进行表彰奖励。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对在会员重新确认颁证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理事单位、理事予以表彰奖励。
  三、做好后续管理与服务
  会员重新确认颁证后,将建立完善会员档案,形成会员库,并每年对会员发展情况和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将建立学会组织与会员之间的互动机制,定期报告工作,接受会员咨询、意见和监督;将面向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交流、外出考察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知识讲座、专题研讨班;将每年编印一册会员文集,并积极推荐会员优秀文章到档案刊物发表;将每年开展一次单位会员联谊活动;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单位会员提供服务与便利。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重庆市档案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会员证号:

单位名称

单位专兼职档案人数

馆(室)藏档案数量

档案部门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 务

职 称

电 话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申请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理事会或

常务理事会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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