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做好工业强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工信〔2009〕331号)
各州、市经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做好工业强县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进工业强县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做好工业强县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全省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以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强县突破发展,现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强县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省工业强县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我省工业强县(“40+10”个)完成工业增加值14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2%,是2006年的1.79倍;完成工业税收457.52亿元,比上年增长10.5%,是2006年的1.95倍;完成工业投资557.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8%,是2006年的1.38倍。但总体上,工业强县实力仍然较弱,县域间经济实力差距较大,大部分工业强县(市、区)工业增加值处于10-50亿元之间,个别县区工业增加值仍不足5亿元。因此,加快发展、缩小差距仍是工业强县的首要任务。今后一段时期,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我省工业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工业强县是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基石,要保持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必须加快工业强县发展,夯实全省工业经济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大力推进县域新型工业化步伐。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加大投入和招商引资为手段,以绿色制造为方向,着力打造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以县域工业的跨越式发展带动县域一、三产业和谐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3-5年努力,力争到2012年使全省工业强县工业总产值达到9000亿元左右,工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以上的县达到28个左右,其中500亿元以上的县达到5个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50亿元的工业强县达到15个左右,其中超过100亿元的达到8个左右;工业投资增幅年均达到20%以上,每个强县形成2-4个主导产业或优势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或优于考核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主动落实应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十大振兴产业规划、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决定的二十项措施,以及《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产品销售保持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9〕77号)。结合各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帮助盘活企业流动资金,协调落实重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减免税费政策。努力扩大主要工业产品销售,组织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对接,鼓励政府采购和重点建设项目优先采购本地工业产品,提高产销衔接水平,保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二)努力扩大项目投资
各工业强县要结合地区产业发展方向,抓紧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协调促进项目的竣工投产,努力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确保工业稳定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明确目标,重点引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补充延伸产业链、填补产业空白的项目。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对已签约的项目,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加强银政企合作,各县每年应开展2-3次银政企交流,向金融机构推荐工业项目,向企业推荐新的贷款品种。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租赁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各工业强县应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一定数额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加快推进本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已设立专项资金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资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