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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常政发〔2012〕10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用地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主线,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为着力点,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基本前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拓展符合资源市情的建设用地新空间,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保障支撑全市经济更大规模增长的目标。

  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城乡用地,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和结构;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坚持土地使用标准控制,严格用地约束;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促进制度有效落实。

  二、主要目标

  (一)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到2015年,全市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平均产出GDP由2011年的3.19亿元提高到5.20亿元,年均提高13%。其中,市区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平均产出GDP由2011年的3.95亿元提高到6.67亿元,年均提高14%。

  (二)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

  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农村用地结构,引导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基本形成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主体的产业集聚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7平方公里(8.55万亩)以内;“十二五”期末,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802平方公里(120万亩)。

  (三)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土地执法监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继续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到2015年,确保全市222.3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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