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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7号强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7号强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教办〔2011〕5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第17号台风“纳沙”已于9月26日夜间加强成为强台风,27日5时其中心位于菲律宾吕宋岛东部沿海约50公里的菲律宾近海面上,28日上午8时其中心位于北纬17.4度,东经117.3度,即在海南文昌东南方约750公里的南海东部海面上,中心强度13级。预计未来一天“纳沙”中心将以15-20公里的时速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本岛东部到广东西部沿海靠近,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预计受“纳沙”和弱冷空气共同影响,28日夜间到30日我省将出现一次强风雨过程,29日到30日全岛普遍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为做好对第17号强台风的防御工作,罗保铭书记、蒋定之代省长相继作出了重要批示。省三防办也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采取积极有效地防御措施,力争将第17号强台风对我省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落实省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三防办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的防风防汛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防风防汛工作。热带风暴“海棠”刚离去,强台风“纳沙”接踵而来,先后双重影响,有可能会带来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灾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防风防汛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并抓好这次防风防汛工作。学校一把手要对防风防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靠前指挥,周密安排,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台风期间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风防汛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责任落实至个人,督促各自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对防风防汛工作不力、组织指挥不当、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启动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气象、水务、水文、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强台风“纳沙”未来动态及其对当地的影响,认真分析学校防风防汛形势,明确防御重点,掌握雨情、水情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及时启动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提前安排好人员,备齐必要的物资,落实好避灾场所、人员安全转移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师生关好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有关电源,防止雨水渗漏引起物品损坏及火灾。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防台风、暴雨的安全教育,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台风期间,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严禁学生随意外出。对住校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加强教育管理,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可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受台风影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或是调整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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