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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部署再强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及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本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部署再强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及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本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近期本市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通报了近期两起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酿成的火灾事故,要求全市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4月25日凌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一幢4层楼房发生火灾,初步核实已经造成17人死亡,2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这几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针对全区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学习领会、再动员再部署,围绕重点开展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消除“顽症”,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另“五一”将至,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本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受控,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开展安全隐患自纠自查
  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特别强化单位内部检修、装修等“小工地”、“小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火用电审批制度是否落实;有否违章、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是否制定并演练灭火应急预案;是否配齐配足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气)焊作业等动火岗位的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业主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业主、物业单位要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坚决做到制度不全不开工、手续不办不开工、隐患不除不开工、措施不到位不开工,及时将火灾等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全面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现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审核意见和施工图进行施工,规范用电、用气、用火行为;对危险岗位、特种作业,要落实监护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冷却塔、风管、输送管道等检测维修过程中采用电(气)焊、切割、喷灯(枪)、烘烤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要事前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配齐配足灭火器等应急设施,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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