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分局:要加强餐饮企业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杜绝餐厨垃圾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积极协助做好餐厨垃圾申报、收运、处置工作。
区规划土地局:在城区建设发展规划中将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纳入规划,在项目开发建设中融入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内容。
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大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和落实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对违法收运和处置餐厨垃圾、地沟油、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意识的培育,树立良好的低碳环保理念,督促中小学校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责任意识,形成全区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氛围。区文明办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等评比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各街道、镇:发挥社区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作用,落实区域内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各项工作。
五、推进步骤
1、分类收集试点阶段(2011年):点面结合,重点抓好试点区域、试点行业(领域)的工作推进,制定试点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和管理制度,使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推进大分流物流系统的建设完善和小分类制度的建立,推进落实相关设施的建设改造;落实树枝落叶单独处置和资源利用以及居住区装修垃圾的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2、分类收集推广阶段(2012-2013年):总结和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在全区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13年,完成90%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分类收运装备、分类处置设施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全程分类需要。完成全区80%的餐厨垃圾、90%的大件垃圾和树枝落叶的单独处置和资源化利用;95%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促进资源化利用;全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比2010年减少15%。
3、分类收集完善阶段(2014-2015年):全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生活垃圾分流处置系统稳定运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各类设施基本完善,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比2010年减少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