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分工
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需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促进本区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职责如下:
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协调区相关部门落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建立健全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专项收运作业服务体系,制定分类收运制度,督促收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收运服务范围,严格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协调推进具有渗滤水排放功能的小型垃圾压缩站和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改造。
区发改委:将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促进源头减量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落实相关设施的建设。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建交委商定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措施。
区商务委、区旅游局:积极组织餐饮企业开展“绿色餐饮”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菜,餐后打包,引导和推进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督促餐饮企业和酒店、宾馆等单位按照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垃圾分类存放容器,规范存放餐厨垃圾并委托专业部门单独运输处置;区商务委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和中转网络,制定菜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计划,协调落实菜市场垃圾粉碎纳管、压缩脱水、生化利用等进行减量。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居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枯枝树叶等特殊垃圾堆放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保洁员分拣制度,引导和督促居民分类投放垃圾;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列入物业企业达标创建考核和评比内容。
区财政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区建交委: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渗滤水排放管网建设,对排放口的选定和技术要求进行科学的指导;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杜绝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和排放行为。
区科委(区信息委):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办公,推进垃圾减量信息化管理建设。
区环保局:会同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电子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建设,拓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利用渠道,减少电子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