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协调物业公司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职责,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在居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树枝树叶等特殊垃圾堆放场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对居住区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考核,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纳入物业公司达标创建考核和评比内容。
各街道、镇:组织协调辖区内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二次分拣、分类驳运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好分类指导员、志愿者组织培训等工作,发动居民和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区环境发展公司:做好各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收运方案,组织落实对各分类垃圾实施专业收运、分类装运,保障垃圾分类物流体系的稳定有效运作。
区园林绿化公司:积极推进枯枝落叶资源化利用,对公共绿地、行道树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的收运处置,落实专业队伍收运处置,严防枯枝落叶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按要求落实公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区相关部门、各街道、镇组织实地核查调研,相互协调沟通对接,确定分类试点单位,制定分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配备分类所需设施设备,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建立配备各支分类推进队伍,为4月份的全面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部门按分工要求,各司其职,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和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并通过跟踪检查分类实效,征询参与者意见反馈,组织各单位交流工作经验等方式,及时查缺补漏,做出调整,确保年度分类目标顺利完成。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对全年的分类减量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做好分析总结,为今后的推进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是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管理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联动合力,定期研究和交流分类试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扎实有序地推进分类试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各管理部门和街道、镇要把垃圾分类减量作为主要工作抓实抓好,明确职责,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