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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本区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镇和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动员、组织梳理、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并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包括成分献血)。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化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献血招募、宣传发动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区属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卫会要结合各自工作,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继续优化“各方努力、资源共享”的格局,加强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和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建设工作。

  各街道、镇和各单位要注重Rh(D)阴性等特殊血型、应急献血和成分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并建立、完善和实行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

  (三)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与服务

  区卫生部门要制定2012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加快落实辖区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与实施,并在规划辖区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辖区内血源和临床用血基本平衡。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履行服务职能。区血液管理机构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区血液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具体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制定),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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