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
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源的执法力度,加大现场监察和监测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放总量,对超标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加强污染企业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全面淘汰区政府采购的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大对大卖场、公交车站等汽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和执法力度。
(八)强化宣传培训
推进分区域、分(污染源)类型、分主体的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与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与管理部门人员的扬尘防治培训;重点开展区域内工地负责人、渣土运输方等各种管理对象的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企业防治扬尘的意识和能力;调动社区居民防治扬尘积极性。
(九)积极组织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
强化现场管理,加强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打击不法行为,及时督促被管理方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组织渣土作业、工地扬尘污染、重大工程等领域的联合、专项执法。
(十)推进条块联动
2012年完成12个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的预复验,2013年完成12个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的复验;整合各项管理资源,形成条块合力,利用扬尘污染防治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扬尘防治问题的“发现机制”;加强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加强问题整治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街道镇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防治对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今明两年污染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研究、按期落实,集中力量、全力推进。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根据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围绕主要工作目标与时间节点,将政策、人力、物力、财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结构调整与区域功能转换相结合。
(三)狠抓源头、严控过程。要突出主要扬尘污染源的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坚持“关改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的六大工作举措(即问题及时发现、信息快速反馈、全面监测降尘、多层次执法检查、滚动宣传培训、狠抓整改成效),推进综合整治,实施扬尘污染全过程监控,强化长效管理。
(四)条块结合、创新评估。探索与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考核、评估与督察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扬尘防治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创新监督机制,推动公众参与,客观评估扬尘污染防治成效以及各部门履职状况,将相关问题和应对措施及时报告区领导,反馈相关部门与街道镇。
(五)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对扬尘污染防治经费的新增投入进行科学论证。拟新增2台PM2.5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结合市环保局拟在本区新增1台设备,构筑覆盖本区南、中、北的PM2.5自动监测网络;加大堆场、码头、搅拌站企业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的补贴力度;适度增加建筑工地、堆场、码头、搅拌站出入口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补贴;将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每吨4万元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吨8-10万元;增加道路保洁设施设备的投入;对扬尘污染防治样板示范工地进行适度补贴;对扬尘防治成效显著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