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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局制订的《杨浦区2012―2013年扬尘(PM2.5)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立双月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讨论扬尘防治相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完善扬尘防治月报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制作交流信息,在相关部门和街道镇中沟通情况。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应认真研究本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瓶颈与难题,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与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节点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有序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区环保局
  履行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组织全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区域扬尘监测,科学评估扬尘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和问题整改。
  (二)区建交委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相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加强岸线防汛管理,规范相关企业对岸线的合理利用。
  (三)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道路保洁防尘;负责物料(渣土)运输和渣土堆场及绿化建设过程中扬尘防治工作;及时对公共裸土进行绿化和铺装;对道路运输和堆场作业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进行执法。
  (四)区规划土地局(区土发中心)
  管控用于堆场、码头、搅拌站的储备土地,原则上不再向以上企业出租土地。在出让土地时明确不得新建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和租赁此类企业。
  (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负责规范拆房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六)区工商分局
  负责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进行查处。
  (七)区城管指挥处置中心(监督受理中心)和街道镇网格分中心
  将扬尘污染纳入事件管理,及时反映、沟通扬尘污染状况。
  (八)区公安交警支队
  负责查处渣土、物料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速、闯禁行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各街道镇
  完成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的复验,配合区域内堆场、码头、搅拌站的结构调整和规范化整治及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十)卫百辛集团
  负责在2013年底前完成广汇搅拌站的产业结构调整。
  五、工作措施
  (一)规范整治堆场、码头、搅拌站,推进结构调整
  1、推进结构调整
  按照“关改并举”的原则,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扬尘污染重的堆场、码头、搅拌站,采用综合手段,实施结构调整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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