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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浦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浦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2〕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杨浦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2012年4月17日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杨浦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年期间,是杨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突破、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新一轮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提供新的契机。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遵循上海市“四个转变”和“四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发展,提升生活质量,持续加强全过程污染预防与控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品质生活示范区,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杨浦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制定《杨浦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发展主线和“三区联动、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四个转变”的要求,不断强化污染减排,促进经济优化发展;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全面推进污染综合防治;落实“四个更加注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实现本区社会经济与环境更加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远近结合,统筹兼顾。重点抓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与“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体现前四轮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化,“十二五”环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原则上,在第五轮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并确保减排目标完成。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保障民生为主要切入点,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在解决环境民生和复合型污染、新型污染问题等方面加强谋划,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规划任务和措施要针对特定的工作目标,注重操作性和项目效益的发挥。
  三是建管并举,创新机制。在继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建管并举转变。创新环境管理的体制和机制,通过创新、聚焦、突破,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工作的推进。
  四是条块联动,公众参与。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确保计划项目的落地和落实。同时,强化企业社会环境责任,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推进方式从政府推动为主向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品质生活示范区为契机,着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着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和第三产业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减排任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的监管,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着力完善环保法律、政策和执法监管等环境综合决策体系,促进区域优化发展;着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建成与上海中心城区相适应的生态功能布局和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环境综合决策和管理体系,推动城区向低碳化转型发展,全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与任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奠定扎实基础。到2014年,实现如下目标与指标:
  1、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指标的排放量逐年下降,燃煤(重油)锅炉的二氧化硫基本实现“零排放”,工业源氮氧化物不得突破2010年排放量。
  2、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全区城市截污纳管率力争达到90%左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3、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4、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环保能力建设达到中心城区领先水平,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水体富营养化和大气灰霾、酸雨、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得到初步遏制;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28平方米。
  6、为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提供必要的环境支持,到2014年初具规模。
  二、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截污纳管和排水管网改造为重点,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纳管率。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内河水质有明显提高。
  (二)行动目标
  到2012年底,工业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工业氨氮(NH3-N)排放量低于493吨、75吨;城市污水截污纳管率力争达到86.5%;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市控断面)75%。
  到2013年底,工业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工业氨氮(NH3-N)排放量低于480吨、73吨;城市污水截污纳管率力争达到88%;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市控断面)77%。
  到2014年底,工业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工业氨氮(NH3-N)排放量低于470吨、71吨;城市污水截污纳管率力争达到89.5%,争取完成大定海排水系统建设;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市控断面)80%。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备用取水口的日常监管
  加强和规范杨树浦水厂备用取水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备用取水口的档案建设,督促备用取水头部的清洁、防潮运行等;组织备用取水口周边污染源、风险企业调查评估和水质监测;加强备用取水口及周边水域垃圾清理等。
  2、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建设
  基本消除排水系统空白点,提高低标排水系统,完善已建排水系统。争取启动丹东排水系统、松潘排水系统,完成大定海排水系统。逐步推进10000米的已建管网系统的达标建设;实施雨水口定期清捞;推进通过阀门、泵站、清淤球等设施对管道进行养护,通过水力清通促进管道清淤。
  3、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
  增加引清调水量,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逐步实施虬江、东走马塘和杨树浦港的疏浚清淤与河道养护;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中填堵河道。对小吉浦河道继续采用曝气复氧和生态修复技术等手段改善水质,开展河道底泥进行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按照水系规划,尽快实施小吉浦与虹口市河的沟通工作。加强环卫管理,减少地表累积物。
  4、水环境污染源监管
  污水纳管和监管。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根据排水系统的建设进度,逐步推进19个排污口的截污纳管;对排放不达标的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并督促纳管单位污染排放符合相应接管标准;过渡期间推进滨江直排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除磷脱氮的升级改造;强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2014年,城市污水截污纳管率达到89.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新建或更新5套水环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实现在线监控数据并网连接;加强对水环境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其监管效能。
  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市政泵站放江水质监测;新建新江湾城、内河水系黄浦江出入口等3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适时调整和优化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准确反映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三、大气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传统污染物的总量削减,逐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排放控制,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油烟、扬尘污染控制,着力控制酸雨、灰霾、臭氧等复合型污染,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目标,区域降尘有明显改善。
  (二)行动目标
  到2012年底,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6.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燃煤(重油)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电厂除外)低于200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完成8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餐饮业油烟气治理与在线监控试点工作。
  到2013年底,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燃煤(重油)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电厂除外)基本实现“零排放”。全部淘汰区财政拨款的黄标车,基本实现燃煤(重油)锅炉的关停和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完成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任务。
  到2014年底,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突破2010年排放量(246.4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PM10)左右,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
  (三)主要任务
  1、基本完成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严格环评审批,禁止新增燃煤(重油)用户;完成18台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逐步取缔全区燃煤浴室锅炉;推进2个以上无燃煤街道的创建工作。
  2、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
  根据全市“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要求,到2013年全面完成本区财政拨款单位黄标车(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淘汰工作;加强超市免费班车、公交车站汽车的环保管理,逐步消除超市班车冒黑烟现象;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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