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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11月上旬-2011年1月底)
  主要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组织政策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的印制;筹备召开经济适用房工作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1年2月底-2011年12月底)
  主要任务:
  1、以街道、镇为主,房管、民政、宣传等部门参与,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确保经济适用房政策宣传到位。
  2、各街道、镇通过为期一个半月时间集中受理居民的申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做好审核和“两次审核、两次公示”工作。
  3、根据审核结果,建立轮候名册。区住房保障中心与街道、镇一起,组织居民看房,制定摇号、选房工作方案,并完成摇号、选房工作。
  4、根据选房结果,区住房保障中心和街道、镇协助居民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附:1、杨浦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流程图(略)
  2、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办理时限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办理时限

工 作 阶 段办 理 时 限责任单位
受 理5个工作日街道、镇
初审 核查户籍年限婚姻状况核查规定的受理期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街道、镇 派出所
住房状况核查收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房管办事处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收到委托书之日起35个工作日区民政局
邻里调查收到征询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街道、镇
初审公示初审公示7天街道、镇
调查核实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街道、镇
复审 核查 与 公示复审核查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区住房保障中心
复审公示5天区住房保障中心
调查核实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区住房保障中心
复审 结果发布登录公告 出具登录证明 区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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