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杨府发〔201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要求以及《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各部门清理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对本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第二批)如下:继续有效的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3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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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府发[2005]6号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简屋地区私有住房修建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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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