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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表4 推进建筑、公共机构节能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7

新建建筑节能

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全部按节能65%的上海市新标准设计建造

全年

区建交委

推进3-5项绿色建筑项目、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

年内

区建交委

逐步推进装配整体式住宅与全装修住宅,推广太阳能一体化应用,创建1个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

年内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交委等

结合新江湾城“国际化生态型示范社区”建设,以“国际化、智能化、生态化”为定位,打造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绿色社区、绿色环境综合集成的新江湾城低碳发展实践试点

全年

新江湾城街道、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建交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发改委

加强建设施工企业节能监管,实行建设工地网格化管理,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

全年

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8

既有建筑节能

加快建设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成区级建筑能耗监测分平台,实现27幢(其中新增22幢)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联网

年内

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

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万平方米(指节能门窗、遮阳、围护结构改造等,按建筑面积计),开展能源审计9项,能耗公示3项

年内

区建交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局

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万平方米(指节能门窗、遮阳、围护结构改造等,按建筑面积计)

年内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交委

9

公共机构节能

制定《杨浦区区级机关2012年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实行区级机关能耗月报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能耗统计、考评体系

全年

区机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

落实日常办公节能节水、公务车节油、行政物耗节约、旧办公设备网上交流等节能措施,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

全年

区机管局、区财政局等

组织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能耗对标、能源审计,对能耗明显偏高建筑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年内

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

强化节能目标和责任考核,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医院建设

年内

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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