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食药监办〔2012〕126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新闻宣传工作一把手负总责、新闻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专题研究,与监管重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要紧紧围绕国家局确定的宣传工作要点,结合全省工作部署和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全国十大药监之星”评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重大选题新闻发布等四项新闻宣传任务。要通过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行业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正面典型,大力宣传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的社会形象。如遇重大情况或重大新闻事件,需省局统一安排部署或协调的,请与省局办公室联系。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围绕国家局确定的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积极提供新闻线索与素材,挖掘报道监管工作的典型经验、探索成果和先进事迹,并配合国家局和省局办公室组织好采访报道行动,以新闻宣传服务监管工作,推动和促进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