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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方案的通知

  (十)报道各地加强科普宣传,面向公众广泛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水平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十一)报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十二)报道各地在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六、活动阵地
  省局以“河北日报”和“长城网”、省局网站等为主阵地,开设专栏,持续报道。重要经验和典型将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集中宣传报道,并向国家局推荐,由国家局组织中央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各市局可根据各自情况确定1至2家媒体作为宣传报道的主阵地(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均可),同时发动当地其他主流媒体参与。
  各县局可根据辖区市局部署,在本地某一媒体上开设报道专栏,组织本地媒体参与采访报道。
  七、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1.各设区市局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活动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局。
  2.前各设区市局在本辖区内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30日下发实施方案。
  3.各设区市局负责收集本辖区涉及以上11个方面报道内容的采访报道线索(附件1),于4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局办公室;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以上十个方面报道内容,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职能,从全省角度,推荐采访报道线索(含省本级)(附件2),于4月30日前报省局办公室。由省局办公室负责汇总,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局。
  (二)实施阶段(2012年5月1日至8月20日)
  省局根据各设区市局及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线索报告情况,选择部分线索,有计划地组织省内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基层监管一线,全面开展采访报道。各设区市局也要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地的采访报道活动,并将自行组织采访报道的新闻稿件以及活动中发现的新线索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选取优秀稿件在“河北日报”和“长城网”等媒体刊发,并推荐到国家局在“新华网”和“中国医药报”上刊发。
  (三)总结阶段(2012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各设区市局深入总结活动成果,汇总各项活动数据,收集整理活动期间采写的新闻作品,于8月25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选取优秀作品,汇编成书,在系统内外交流。
  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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