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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报送工作的通知

  说明:1.本表只填写补贴机具经销商、已执行的中央和市级补贴资金、已结算的中央和市级补贴资金及累计结算次数,结算比例自动生成;
  2.已执行的补贴资金是指已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补贴机具所涉及到的补贴资金数量;
  3.表中的行和列不得增加、删除或合并,计算公式、格式等不得更改;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负责同志和联络员统计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参加人员姓 名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手 机电子邮箱地址备 注
单位分管领导      
具体联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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