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降低信贷审批的门槛,减少信贷审批层次,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银行机构内部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要创新信用担保方式和信贷产品,采取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问题;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信贷客户培植工程,使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良好发展前景,但目前尚不具备银行授信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达到银行授信条件。今年各金融机构要力争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比上年增长30%以上,余额比上年增长20%以上。
(八)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每年必须将一定比例的信贷增量用于支持县域发展,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的70%以上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对“三农”贷款增幅和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要高于上年。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监测考核与现场评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进行考核,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占比及增长情况要作为年度货币信贷综合评价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扶贫贴息开发贷款和民族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推动山区、库区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力争今年全市扶贫贴息开发贷款和民族优惠利率贷款余额比上年分别增长20%以上。
(九)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大力推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做好对弱势困难群体的金融支持;严格执行差别房贷政策,加大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安居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城镇居民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联动机制,以信用社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行信用社区取消反担保措施和“一站式”审批模式,进一步推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力争今年全市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幅达到30%以上,助学贷款余额增幅达到10%以上,继续保持在全省地市的领先地位。同时,要积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进一步激活城镇和农村消费市场。
三、进一步推进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活力
(十)加大对信贷创新的政策引导与推介。人行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完善实施《宜昌市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联系行与重点信贷创新产品推介制度》,从各金融机构上报的信贷创新产品中筛选一批有宜昌特色、有推广价值和有推广前景的创新产品在全市推行。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重点围绕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