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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用活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辖内人民银行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运用好支农再贷款,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增强信贷支农能力,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发放额度和期限,并允许跨年使用;灵活运用再贴现工具帮助金融机构腾出信贷规模,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力争今年我市为金融机构办理的再贴现金额比上年增长40%以上;积极支持银行间通过信贷资产回购转让、场外资金拆借等途径调剂资金余缺。

  (四)多渠道筹措信贷资金,确保全市信贷投放的稳步增长。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今年宏观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年度信贷计划,通过大力组织存款、积极争取上级行资金、向市场拆入资金等多方筹措信贷资金,积极落实全年信贷投放规划,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受年度信贷规模约束的情况下,要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上下工夫,对小企业和“三农”等弱势群体不应设定信贷规模限制;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实现2011年“全市贷款增幅高于全市GDP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分别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占比分别高于上年”的目标。

  (五)积极支持直接融资,减少银行信贷收紧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全市各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推动我市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确保我市社会融资规模的适度较快增长,以减少银行信贷收紧对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协助地方政府加大企业上市推介力度,推动已上市企业开展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扩大融资规模;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重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借鉴外地经验,依托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等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办金融租赁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

  (六)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目标,加大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推动城市扩容提质和拓宽骨架;加大对我市“一区五园”及三峡物流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电力、化工、食品医药、装备制造等四大支柱产业的支持;积极支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循环经济试点。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模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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