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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
(人行市中心支行)

  为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运行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抢抓结构调整机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我市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我市信贷总量稳步增长

  (一)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总量和节奏。根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求,我国今年对金融机构实施全年信贷总量调控,以促进货币信贷由超常规增长逐步向常态回归。辖内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优化、风险防范”的要求,既要控制好信贷总量,把握好投放节奏,也要优化信贷结构,确保信贷重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科学合理编制并认真执行好信贷规划,原则上今年的信贷增量不得超过上年水平,每季信贷增量不得超过年度增量的35%至45%,每月信贷增量不得超过季度增量的45%。

  (二)认真实施相关监测考核措施,确保稳健的货币政策落到实处。辖内人民银行要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划执行情况按季进行监测考核,对涉农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投入情况开展专项现场检查评估,并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上报拟交存差别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名单,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对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大的县市农行、农村信用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较低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存款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超过75%的,执行0.5%以上的差别准备金率;财务公司贷款(含委托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超过20%~25%的,执行1%以上的差别准备金率;对贷款过度偏离正常水平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实施法人约见谈话,要求交存差别存款准备金,并按零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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